退休返聘要签订劳动合同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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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返聘人员不应该签订劳动合同,而是应签订劳务合同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四条和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一旦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其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终止。因此,退休后再次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,而非劳动关系。这一法律解释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中也有明确,规定此类情况应按劳务关系处理。 退休返聘人员的收入申报个税时,如果满足特定条件,如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、享受固定工资等,可按照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项目申报,但通常情况下,退休返聘所得按“劳务报酬所得”征税。退休金本身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。至于社保,由于退休人员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,一般不再缴纳社会保险,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或地方政策有特别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