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人需要申报个税年度汇算

发布时间: 2023-06-29 10:55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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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,在一个纳税年度内(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)取得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,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,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。

  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,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;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,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。

  同时,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,经国务院批准,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,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,那么您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,也无需补缴税款。如果您多预缴了税款,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,无论多小的税款,您都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;如果您放弃退税,那么也不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。

  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?

  答:如果您在2020年度是非居民个人,无需办理年度汇算。如果您是居民个人,且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,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:(1)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;(2)2020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;(3)2020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;(4)不申请退税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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